恒大恒享财富终身年金保险
个人
投保范围
0-70周岁
投保年龄
终身
投保年限
属于年金理财保障产品,第5年到第9年可每年可领取一笔特别年金,第10年开始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,身故和全残也有保障。
产品描述

保险责任

 

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,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:


年金

自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,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,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每年或月给付一次年金。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如下:
(一)若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,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30%;
(二)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,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60%。


特别年金

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止,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,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总保费的6%给付一次特别年金。

分期支付保险费的,“总保费”按照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期间计算。趸交保险费的,“总保费”按照本合同的趸交保险费计算。


身故保险金

如果被保险人身故,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


全残保险金

如果被保险人全残,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
身故保险金与全残保险金,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。

范围
保障项目 说明
年金 自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,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,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每年或月给付一次年金。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如下: (一)若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,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30%; (二)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,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60%。
特别年金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止,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,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总保费的6%给付一次特别年金。
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,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
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全残,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 身故保险金与全残保险金,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。
责任免除

一、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:


(一)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

(二)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最后一次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,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

(三)故意自伤、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

(四)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;


(五)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

(六)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

(七)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


二、发生上述第(一)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本合同终止,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,由本公司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的规定退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。


三、因上述第(一)项情形而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,本合同终止,本公司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被保险人。


四、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,本合同终止,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
 

五、除上述情形外,本条款中还有其他以黑体字标识的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。

投保须知

投保年龄:0-70周岁

 

保险期间:终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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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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